负责审计县政府涉农及环保等部门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县属国有农业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负责审计县级人民政府管理的农林、水利、国土资源、环保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农业与资源环保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下级审计机构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