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公司和县政府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集团公司和企业进行审计监督;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授权,对县以上驻沛煤炭、电力、通讯、烟草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组织经贸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下级审计机构经贸审计业务。
负责审计国际组织、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对我县提供的贷款、援款和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提供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援贷款项目的审计公证报告;组织县本级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和境外企业审计;开展外资运用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下级审计机构外资运用审计业务。